為規范醫療器械的注冊與備案管理,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、有效。銷售、使用的醫療器械,應當按照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注冊或者辦理備案。專業的醫療器械注冊法規解讀對醫療器械企業、學員個人等多方收益!
為規范醫療器械的注冊與備案管理,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、有效。銷售、使用的醫療器械,應當按照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注冊或者辦理備案。專業的醫療器械注冊法規解讀對醫療器械企業、學員個人等多方收益!
內容概要
1. MD&IVD注冊管理辦法修訂思路及原則
明確原則:分類管理為基礎;風險高低為依據(貫穿醫療器械法規體系的核心理念)
明晰概念:注冊是一個針對產品安全性有效性研究(過程的真實性)及其結果(結果的真實性)進行系統審評后對申請人所遞交申請的行政許可過程;
備案是一種以存檔備查型式體現的行政監管手段。
2. 責任部門
明確備案和注冊的受理部門和審評審批的責任主體。
3. 備案資料要求
同注冊管理辦法相應內容。
4. 注冊資料要求
同注冊管理辦法相應內容。
5. 臨床試驗要求
依據: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規范。(尚未發布)
機構:取得資質認定的臨床機構。(MD-GCP發布前按舊辦法實施)
樣品:生產過程符合生產質量體系相關藥企。
審批:在需進行臨床試驗審批目錄中列出的產品,批準后三年內必須實施,其他產品臨床試驗僅需備案。
6. 注冊審評審批時限
最快時長:二類約93工作日;三類約123工作日。(不考慮發補和外不專家審核等不計時情況)
一般時長:二類約153-518工作日;三類約183-548工作日。(考慮一次發補,補正時間從0天至365天)
7. 注冊證形式
明確注冊證格式及內容,所載如內容全部作為對外公開并且作為上市后監察的依據。
8. 技術要求定義及編制
是什么:區別于原注冊產品標準,圈定技術要求所涵蓋的內容范圍及其涵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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